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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工赔偿问题

工伤索赔 2024-09-13 04: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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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日结工被无故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与辞职赔偿的相关规定,日结工虽为短期雇佣关系,但同样享有劳动者权益。若被无故辞退,可依据该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时,需收集证据证明雇佣关系及被辞退的事实,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若日结工工作时长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进行赔偿。具体操作:首先,保留加班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其次,与用人单位协商加班费或补偿;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作为日结工,保障劳动权益需做到:1. 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等关键条款,并签订书面协议;2. 保留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3. 了解《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悉自身权益;4. 遇到权益受损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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