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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了解除同居协议可以不认吗

同居 2024-09-14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解除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无需额外盖章。只要该协议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协议便视为生效。特别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务必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 解除同居协议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以加强其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如果双方建立有充分的信任基础,也可以选择不公证直接履行协议。公证与否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 解除同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应当通过以下步骤来执行:首先,双方应协商解除关系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详细的协议书;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决。重要的是,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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