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生子女户口处理具体操作如下:1.收养方式:首先确认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等。随后,与被收养人及其监护人达成收养协议,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登记证后,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登记。2.亲属挂靠方式:若选择亲属挂靠,需先向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挂靠原因及家庭情况,获取其开具的同意挂靠户口证明。之后,携带此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户口登记申请。公安机关将审核材料并核实情况,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办理户口登记。在处理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避免虚假申报或违法行为。同时,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确保操作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