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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买房,记在自己名下,由父母偿还贷款,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9-16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规定,丈夫婚前买房,记在自己名下,由父母偿还贷款,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加名行为是对房产的共同所有约定,因此离婚时需进行协议分割或由法院依法判决。为了避免影响双方财产权益的明确与保障,建议及时处理。
  • 对于此类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比例,若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 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共有性质、份额等;二是如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结合双方贡献、贷款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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