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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两年没有交农村医保了,现在又生病了,可以补交吗

劳动纠纷 2019-05-20 11: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医保其实指的就是同一种。因为居民类的都是统一归你居住地的社区管理。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比较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并且就医的时候在医院的选择上必须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直接上大医院的话,可以不给报销的。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 新农合参保以家庭为单位,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汇总参保人员及资料后;由村(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如:会计等)负责报送到上一级(镇、街、区)社保部门的负责人负,统一参保;办理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符合要求的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参保。《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
    (2003)3号):
    一、目标和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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