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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一个多月,想去办复婚,可以不呢?

离婚 2019-06-21 07: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后复婚: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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