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单位未按照险前工资上社保,只按最低的上社保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8 09: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具有三大特点: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从而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超时工作所得的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岗位上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津貼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  
    三、最低工资标准是最低劳动报酬,一些非劳动报酬的福利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但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将其排除。问题的关键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前还是之后。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因此应当从最低工资标准中剔除;一种观点认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企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到社保部门的,应当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最低工资规定》第10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如本规定第6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因素包括,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显然当地人民政府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将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费考虑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故最低工资中应当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在回答这一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认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果洛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