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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给我开张罚单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否合法。该x

交通事故 2019-07-08 2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安全行为的当事人的处罚程序有:当场处罚程序、一般处罚程序、听证处罚程序三种。  当场处罚,是指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安全较轻的当事人被纠正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异议的情况下,交通警察依据法律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当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一般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除当场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违法当事人有依法需要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后给予强制行政处罚的程序方法。
      听证程序,是指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请求行政机关所作的关于处罚内容的论证会议。
  • 遇到违章停车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1、违停的处罚在20-200元间,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的可以按路段来确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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