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在单位因工伤发生左手小指前端骨折了,单位应该如何赔付我?

劳动纠纷 2019-05-21 08: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所以花的越多,那么报销的费用越多。如果有伤残等级的,伤残等级赔偿是另外计算的,和治疗费用无关。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赔偿问题,包括下列项目:
    1、发生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2、因伤误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照常发放);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八级11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6个月;
    4、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5、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第3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取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
    第5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中取高者。
    各省自行制定的,可去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咨询。
    如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中的第
    1、
    3、4项由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支付,其余由单位支付。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拒付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执行仲裁,可到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