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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厂工作的时候把手给挤伤了,这个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19-06-27 2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1、“临时工”不是法定术语,严格来说,我国现在并无“临时工”或“正式工”一说了。
    2、发生工伤,则:
    (1)如果可以确定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可以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不能确定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就可以人身伤害为由向公司提起“人身伤害之诉”而主张人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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