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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四年了,离婚协议没有盖章,现在做贷款需要补盖章,可以吗

离婚 2019-05-20 12: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可以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写补充协议的,该补充协议民政局不予盖章,只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是否公证,需要看双方的意思,原则上如果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是无需公证的,如果协议违法,公证处也不给予公证。
  • 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分析,应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内容。法院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离婚协议本身就是通过法院调解确定,且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依据民事调解书要求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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