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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剖腹产后经血三个月都一直不干净,间段性腹痛,请问属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9-05-16 0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
    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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