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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一次价值4000元,一次价值200元。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19-05-30 13: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依照上述指导案例的判决,我们认为,骗取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贷款,情节严重也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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