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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买的房子,只有协议,现在面临拆迁,对方要要回房子,我孩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19-05-20 13: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拆迁协议的当事人是楼房开发商与被拆迁户的协议,该项协议不能等同于“房屋产权证”。该安置房要转让予你,要另立“安置房转让协议”,要留置部分转让金,并强调转让方要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后,方可支付完整买房转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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