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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住人,弟弟是房子的产权人,我没房子,我的户口在他房子里,我有居住权吗?

离婚 2019-05-26 0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产权房是指享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可以享受动迁补偿的。
    1、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2、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 以居住权和户口的关系为例,户口只是户籍管理的一种方式,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户口与住所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只有在房屋拆迁时才会对里面的户口有所关系。房屋的产权人对其权利有决定性的处置权。
    因此有户口不一定存在居住权,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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