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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企业的几个股东,都在企业参与管理,他们所从事的职位不同,待遇是不是相同!

劳动纠纷 2019-06-25 12: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上市必经程序: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 可以依据公司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如果小股东或者小股东们的股权比例达到1/10便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以避免重要事项无法开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僵局。【股权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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