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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尿毒症患者,已透析半年了,现43周岁,89年参加工作,能否办理病退。谢谢

综合法律 2019-07-11 16: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满足相关要求的劳动者可以办理病退,而不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如果能够依照法律办理病退的,则可以依法享受下列各项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 办理病退详细资料:
    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申报病退的职工到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购买病退材料(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职工患病或伤残情况调查表、档案袋);
    申报病退职工要将需要鉴定的病种报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按照《非因工伤职工十种常见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基本检查项目》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原始住院病历及以往病例资料。
    凡是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的,要加盖医院病案室章或医务科章,没有加盖印章的住院病历视为无效病历。
    办理病退的条件 :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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