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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我借朋友5万,打的借条,有名字,身份证复印件,有手印,如果我去法院告,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19-05-29 0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的借条上签字,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系债务人对借条上所载明的欠债权人钱客观事实认可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债务人不能证明在订立借条(借款合同)过程之中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借条或欠条合法有效。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依约偿还借款。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需要看双方在借款合同之中,是否约定了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当事人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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