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开发商房按合同晚进户1年6年给办房证 逾期进户款至今没给 现在起诉过了起诉期了吗

离婚 2019-05-12 11: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行动建议:
    1、首先确定自己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要依据: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逾期支付定金您可以解除合同、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否成就、买方逾期支付定金后您是否催告对方及对方是否超过合理期限才支付。
    2、如确定自己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则尽快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已经收取的定金在扣除买方逾期支付定金应承担的违约金后返还给买方。
    3、如确定自己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时间前,尽可能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4、如确定自己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双方又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建议您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追究对方逾期交付定金的违约责任。
    5、鉴于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大,且涉及到合同是否能合法解除的问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巨大,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 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
    二、意思表示真实;第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本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