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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了对方找了很多人过来车放那里我走了朋友还在车上,对方只有车坏了人没事这个算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19-05-17 14: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进行赔偿之后,是不需要扣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事不二责”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已经为自己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付出了违法成本,就不再进行处罚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则责任一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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