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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被判刑后,刑期不足1年留在看守所,亲人去看守所探望一定需要会面通知书才能见面吗?

刑事辩护 2019-07-11 17: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判决之前,除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可以提审,律师经办案单位同意可以会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提审、会见、探视犯罪嫌疑人。  在法院开庭时,有旁听证的家属可以在庭审现场看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家属就探视罪犯了。  以下为各阶段羁押最长期限:  
    1.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8个月+8日(一个月为30日);  
    2.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
    6.5个月;  
    3.一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20个月+16天;  
    4.二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5个月;  
    5.死刑复核羁押期限为无期限。
  • 关押在看守所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这些是除了律师外,家属不能会见的。另一类是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对于这些犯人的管理依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
    至于朋友有事需要会见的,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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