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第一债权人保全了500万判决执行1000万。第二债权人在其判决查封前保全了多余资产有用吗

债权债务 2019-06-24 13: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申请资产保全,首先要知道,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具体的程序到法院后,案件主审法官的书记员会引导你完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