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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几年就签了两次合同,已经到期了没有签了,昨天厂里叫我补签合同,但是我不想做了,我可以问厂里要赔偿吗进厂几年就签了两次合同,昨天厂里叫我补签合同,我可以问厂里要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7-30 06: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劳动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购房合同只有违约赔偿金,而没有违约的时间,属于约定不明,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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