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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承包了村上的鱼塘,现在因修路,政府要征收,我可以得到补偿款吗?补偿款是给村上呢?还是补给我私人?政府要征收,我可以得到补偿款吗?补偿款是给村上呢?还是补给我私人?

合同纠纷 2019-07-31 13: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
    关于征地补偿,国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详细规定,但基本属于指导性的。省里一般也有省条例,也是指导性的,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要看你们那个县(或者市)征地补偿政策,这个政策是公开的,一般县(市)政府网站、县(市)国土局网站都有,也可以去国土局查询复印,征地实施单位征地时也应该在当地张贴告知的,可以多途径了解的。
    简单说,征地补偿共分青苗、人口、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人口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而且定附属物补偿是包括在土地补偿之内的,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剪的沟渠、涵道等定附属物则应该支付给农民。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鱼塘的补偿应该和农田一样,农田有青苗费,鱼塘也有和青苗费类似的补偿,在南京都是3000元/亩,另外的人口、土地补偿都一样
  •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对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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