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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男孩参与强奸案 女的也是15岁了男孩有两个同学强奸已是事实 完事十五岁男孩进去摸了两下走了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7-15 14: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民事赔偿,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有的会很高有的会很低,我见过的新闻最低的只有判决赔偿5000左右的,但是影响其高与低的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
    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般法院会支持高一些的赔偿主张。
  • 我国关于强奸的量刑标准是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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