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家里水管爆了,有事实经过证明,证明物业全部责任,请问如何索要财务及人身伤害精神损失等费用,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证明物业全部责任,请问如何索要财务及人身伤害,精神损失等费用,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损害赔偿 2019-06-25 19: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致人身体受伤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伤害,这种伤害没有造成受害人残废、死亡,受害人身体经过治疗可以复原。这种伤害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俗称误工费,包括受害人自己的误工费和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采取措施防上损失扩大外,还可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护理人员必须是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
    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一般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补偿也就是通常所作的护理费,所以不能在获得误工费后再要求其他的所谓护理费。
      致人身体受伤害的另一种情况是造成受害人残废,经治疗不能恢复的。致人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除赔偿上述一般伤害的费用外,还应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残废者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指的是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赔偿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致人死亡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须赔偿丧葬费和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丧葬费的赔偿应掌握合理标准,因封建迷信而大操大办的费用不予赔偿。另外,实践中很多案件亦裁定给予受害人近亲属以精神损害的补偿。
  •   关于同居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问题,以下是关于精神损害的法律规定: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