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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给别人开车出车祸了,住了一个星期,检查都没问题,如果出院后有什么后遗症,找老板负责,协议应该怎么写我老公给别人开车出车祸了,检查都没问题,如果出院后有什么后遗症,找老板负责,协议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 2019-09-05 15: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出了车祸的财产损失如何理赔,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出了车祸的财产损失如何理赔如下: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一般事故以下的轻微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处理的,可以在交警队完成事故的调解处理并且快速结案处理的。而且双方协商顺利以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以后就马上可以拿到钱。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4.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6.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7.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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