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为了打击报复我举报,三个人找到我家,持木板砖块把我打成轻微伤。请问他们的行为算聚众斗殴吗?如果不是,算是什么行为?为了打击报复我举报,持木板砖块把我打成轻微伤。请问他们的行为算聚众斗殴吗?算是什么行为?

刑事辩护 2019-09-03 12: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受到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如果属于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持械聚众斗殴、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且属于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满16周岁的人犯聚众斗殴,依法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受理检方公诉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合议庭,会根据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知罪认罪悔罪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事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社会恶劣影响程度,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292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东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