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同事请吃饭,好多人不认识,我就吃了点饭就提前走了,后来听说一个人因喝酒后骑摩托车回家再路头摔死了。我需要付责任吗?因同事请吃饭,后来听说一个人因喝酒后骑摩托车回家再路头摔死了。我需要付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5-16 15: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每个类似的案件均可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差别而导致最终裁定的不同。在假设聚会的形势都是AA制的情况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离去。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算是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成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细节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一是千万不要劝酒灌酒;二是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做到这两点可避免担责!
  • 喝酒开车撞死人,并不一定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还在于驾车人在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应该考虑下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的不同,在和交通肇事罪联系起来看醉酒驾车撞死人是否是犯罪。
    首先,生理性醉酒的人大多为借酒发疯,其实还是清醒的;而病理性醉酒,则对自己酒后的行为大多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病理性醉酒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状态,根据病情应有条件的承担刑事责任。 您所说的只是指病理性醉酒的人,且是病理性醉酒第一次发病的人;生理性醉酒的人及病理性醉酒的人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仍然饮酒驾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当算是犯罪。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来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