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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高速花园和国道边上盖的门市房以出售,土地性质是高速用地和国道边沟,现在政府马上要征用,我犯罪吗?有刑事责任吗?我在高速花园和国道边上盖的门市房以出售,土地性质是高速用地和国道边沟,我犯罪吗?有刑事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8-12 06: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农民耕种的责任田被征用,是对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永久性丧失,从而失去一份生活保障。
    由此可见,土地补偿费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因而将土地补偿费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
  •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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