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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已经分居十年了,我一人带孩子在娘家住,这些年他没给孩子拿一分钱,还不离婚,原来的家也搬了,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离婚我和老公已经分居十年了,我一人带孩子在娘家住,这些年他没给孩子拿一分钱,还不离婚,我该怎么办离婚

离婚 2019-05-17 04: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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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此时双方是具有扶养义务的,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出现了什么困难或者其他的状况,另一方应当对他尽到扶养的义务而不能不管对方。但是如果双反已经离婚的,则不需要在考虑这种扶养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得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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