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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不想上学了,想下来工作,但是父亲却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且暴力虐待,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现在已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不想上学了,但是父亲却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且暴力虐待

刑事辩护 2019-05-18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 未满18周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对8类犯罪负刑责,都是重罪,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逮捕措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从管理、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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