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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汽车全责,我人员受伤,我对理赔流程不熟悉,把医院费用发票,诊断书交给对方,对方然后没有联系了,之后该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汽车全责,我人员受伤,我对理赔流程不熟悉,把医院费用发票,之后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6-04 0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 对方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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