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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奶奶摔去医院拍片,第一次去没拍出骨折,十多天以后又去拍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医生漏诊,我们可以向医院提出补偿要求吗?第一次去没拍出骨折,十多天以后又去拍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医生漏诊,我们可以向医院提出补偿要求吗?

劳动纠纷 2019-06-10 09: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漏诊行为,如果医院有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 患者在医院摔倒,如果有损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应该保障人员安全,地上水应该即使擦干,没及时清理属于没尽到保障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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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没拍出骨折,十多天以后又去拍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医生漏诊,我们可以向医院提出补偿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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