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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XX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但之前约定税后5000,并且协议里写着劳务津贴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按劳务报酬税给我扣税,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并且协议里写着劳务津贴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按劳务报酬税给我扣税,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5-20 20: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
      
      
    1、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对个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3、对个人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允许扣除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按规定上交派遣单位部分。

  • 1、实习生劳务报酬要改征增值税。
    2、相关知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所以,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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