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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间借贷15000,实际到手10500,然后每个月1500利息,这样付款了一年了,现在走投无路,怎么办,请问我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吗?我在民间借贷15000,这样付款了一年了,怎么办,请问我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吗?

离婚 2019-07-25 1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由于借款人拖欠利息,证明借款人已经违约,虽然借款期限未到。
    出借人仍然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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