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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在学校门口被同学勒倒,摔倒在地,两颗大门牙摔断了,学校协商过一次,让学生家长赔偿医药费,现在让他们赔偿,他们不给,我们该怎么办我弟弟在学校门口被同学勒倒,摔倒在地,学校协商过一次,让学生家长赔偿医药费,现在让他们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08-17 1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所负担的义务:
    1、【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方式的不同,由不同的部门及人员参与赔偿数额的核算。
      
    一、双方协商解决的;
      各方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参与核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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