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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今年十五周岁,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因天气不好,下小雨,不慎撞到停在路边的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半挂车上,造成额豆骨折,应该怎样划分责任?我的女儿今年十五周岁,不慎撞到停在路边的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半挂车上,造成额豆骨折,应该怎样划分责任?

综合法律 2019-06-18 07: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车必须年满18周岁。
    交警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责任是否为骑车未成年人,如果不是,对方要承担主要责任。骑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次要责任。相反则监护人主要责任。总之,就是要承担民事责任地,也就是其监护人拿钱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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