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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去年贷款四千多,今年有一两个月没还,现在九千多了,想一次性还完,需不需要给对方违约金或者利息之类的,它说已经告法院了,会不会坐牢啊?请问一下去年贷款四千多,想一次性还完,需不需要给对方违约金或者利息之类的,会不会坐牢啊?

合同纠纷 2019-06-13 2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利息和违约金的关系
    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了借款利息和逾期还款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旦借款人逾期还款,其不仅需要支付借款期间所约定的利息,还需要支付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对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明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 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但为了督促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给合同履行提供一种担保,实践中,民间借贷双方一般是可以就借款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 金融贷款长期不还的话肯那个涉及贷款诈骗罪,这个可能会判处一定的刑罚。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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