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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玖富分期买了个摩托车,当时给我办分期那个人利息算的狠低,我还完5期了,我现在一算,我要多还1万快钱,当时贷的是5000,我不还了可以不?我当时玖富分期买了个摩托车,当时给我办分期那个人利息算的狠低,我要多还1万快钱,我不还了可以不?

综合法律 2019-07-08 1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答:
    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 回答如下:
    1、借款时有利息约定的按约定办,如果,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按四倍计算。
    2、没有利息约定的,不计算利息。但债权向法院主张利息的,可从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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