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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了朋友4000元,借条上写的是一星期还一次。直至9月底还清。不还则一天100元。但是我现在已经还清了,他说还有利息什么得。这可怎么办我借了朋友4000元,不还则一天100元。他说还有利息什么得。这可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4 07: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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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你有对方的准确地址,可以先申请支
    付令。申请支付令比直接起诉,流程更简单,速度更快。对方拒绝执行支付令,你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支付令必须能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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