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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已经交了地税,怎么还给我们发短信还得交国税,我们是按定期定额交的,已经交了三个月了,告诉我们下个月从网上申报,还用交国税吗?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已经交了地税,怎么还给我们发短信还得交国税,已经交了三个月了,还用交国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19-05-19 0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按上述要求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而不论盈利或亏损。
    由于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仅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还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财务报表和需要备案的资料等,所以目前地税机关未开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
    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申报时,可在六安市地方税务局外网下载中心下载或到主管地税机关拷取电子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然后携电子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连同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度申报。
  • 民法总则则第5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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