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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要被人打,对方要打我朋友,我朋友和好友在一起。死者是朋友的好友,当天两人被对方一群人群殴,对方杀死了好友,我的这个朋友要付刑事责任吗?我有个朋友要被人打,死者是朋友的好友,当天两人被对方一群人群殴,我的这个朋友要付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8-02 13: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 被人群殴过程中还手把人打伤成轻伤的,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还手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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