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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丈人骑电动车给别人腿撞断了,现在正在治疗,老丈人无儿,两个女儿,医药费两个女婿垫付,后期治疗费用太高,无能力支付了,要想走法律程序会怎么判?现在正在治疗,医药费两个女婿垫付,后期治疗费用太高,无能力支付了,要想走法律程序会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9-05-22 0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治疗费用标准如下: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 电瓶车相撞发生事故的,也是交通事故范围的,要立即报警,有警察勘查现场,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于电瓶车基本都不是机动车范围的(个别比较大的电动车经交警鉴定可以划为机动车范围)所以赔偿起来也比较简单,把双方的损失都加在一起,然后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承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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