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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济纠纷,钱没有及时还上。对方可能去公安局报案了,派出所打电话让去一趟。请问这是不是传唤?是不是证明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严重不严重?会不会被拘留因为经济纠纷,对方可能去公安局报案了,是不是证明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严重不严重?会不会被拘留

刑事辩护 2019-07-11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1、有合同签订的,根据合同订立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没有订立纠纷解决方式的,可以事后达成该合意;事后也不能达成的,可以起诉、仲裁。
    2、没有合同的,可以和解;也可以搜集好证据,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或者让法院调解。
    3、除经济纠纷外还有人身等收到威胁的,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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