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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份买的拆迁安置房当时买了78万8,付了定金8万8。 现在涨到140万,房东要求加钱,房子要到2018年8月份可能才能拿到,该怎么办?2016年6月份买的拆迁安置房当时买了78万8,付了定金8万8。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9-09-03 08: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和安置房都是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当事人都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补偿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所有的房屋拆迁,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给予拆迁补偿费;安置房是对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安置对象是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依据是拆迁主管部门的规定,人均安置面积由政府制定,安置一般发生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一般没有安置。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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