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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婆有一个共同的的一个女儿,现在才7个月,我跟我老婆没有结婚证,她走了一个多月了,但被我找回来送给她娘家,孩子生病都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我跟我老婆有一个共同的的一个女儿,我跟我老婆没有结婚证,孩子生病都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6 2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同居期间受家暴,可以直接提起人身损害纠纷赔偿。我国《婚姻法》保护的是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叫做非法同居,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开,这是你的权利。
    当然若在同居期间有孩子和共同财产的可以依法要求进行分配,对于殴打你这一情况你可以选择报警并可以要求对方给与赔偿,这一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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