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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朋友骑摩托车正常行驶在拐弯被另外一人撞了对方也是正常行驶!我朋友轻伤!对方死亡!我朋友37岁!对方70多岁!请问我方因赔偿吗??因赔付多少金额!请问我方因赔偿吗??因赔付多少金额!

交通事故 2019-06-06 1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予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包括轻伤
    一、二级)已经触犯了《刑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检察院提起国家公诉的罪级,不属于当事人自济或自我调整的范围,当事人是不能和解自行了断的。侵害人积极赔偿受害人,侵害人与受害人达成的只是谅解,可以作为裁量的从轻量刑的依据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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