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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酒后殴打我,至眼部受伤,经检查无重大伤害,眼部擦破皮,像这种情况我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协调的话我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不接受协调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至眼部受伤,像这种情况我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协调的话我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不接受协调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损害赔偿 2019-05-28 2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受伤,赔偿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打架致人一般伤害(轻微伤),其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如果是轻伤及以上则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同时还要人身损害赔偿。为了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将民事赔偿部分一并纳入刑事审理,就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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