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有一个借钱案子,已审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单位里上班,我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工资给办这个案子的执行局,一年下来了,一直都没有执行,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找那个部门我有一个借钱案子,被执行人在单位里上班,我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工资给办这个案子的执行局,一直都没有执行

案件执行 2019-05-31 12: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强制执行工资的解答,例如: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 被执行人死亡后,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是否还需继续进行?在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的关注点有两个:一是是否还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是否还有继续执行的必要。
    第一个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对财产的强制执行中:一般而言被执行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对该遗产进行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第二个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对行为和物的给付的强制执行中:一般而言,对物的强制执行是基于物权的执行,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因此物权以及物上请求权一般不因被执行人的死亡而灭失,而是与标的物同时存在;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中区分人身性行为和非人身性行为。
    人身性行为(如赔礼道歉等)因被执行人的死亡而消失;非人身性行为则不因被执行人死亡而消失,其可由他人代为履行,履行费用转化为金钱之债,从而在被执行人的遗产中直接负担。
    接着我们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被执行人死亡后,怎样继续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死亡后,怎样继续执行判决确定义务民诉法中并未一一列明,仅是确定了一定的执行原则,规则由人民法院依具体执行情况选择适用。
    继续执行的方式不但与执行标的的类型有关,还与被执行人遗产的分配状况有关。具体而言,被执行人死亡后的强制执行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执行标的为特定物或金钱时,能确定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尚未分配的遗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其次,当执行标的为特定物或金钱时,能确定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已经分配的遗产,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履行被继承人的义务;再次,执行标的为特定行为时,标的物已被继承的,可变更因继承关系而产生的义务承担人为被执行人;最后,执行标的为特定行为时,也可由他人替代完成一定行为,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在被执行人遗产中直接支付。
    总之,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死亡,这个时候就涉及被执行人变更的问题。如果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死亡,此时要及时寻找被执行人的遗产继承人,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后,会变更遗产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后其遗产无人继承或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岳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